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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科室的建设

阅读:3351 次  我要评论(0)  收藏  2012/10/15 15:34:50
  1、单设教科室。学校规模较大,如重点中学、中师、职中、实验中小学、城区小学和幼儿园等,师生人数较多,专为承担层次较高的省州市级课题教育科研课题而设立,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任命主任,副主任一至二人,内设专职教研员、资料员若干人,兼职教研员若干人,常为学校教研组长或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有一定科研素质的教师,有条件的学校还设有微机操作员。其优点是研究力量能够保证,职责明确,使研究进度和质量能按计划完成,取得较高水平的成果。其缺点是因人员脱产或半脱产,平时人浮于事,在研究成果未形成之前,效益不明显。
  2、兼设教科室。规模较小的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和部分乡镇中小学,常由教导处主任或副主任兼任教科室主任,两人分别管理教学和教育科研工作,既然是兼设,通常情况下是合署办公,合作共事。但教导处的有关人员应有一定分工,除常规工作外,分轻重缓急集中力量解决某方面的事情,但有时遇到两方面的事情都急于解决时,再临时抽调有关教师协助。其优点是可节约人力、物力。缺点是繁杂的教务工作常常压倒教育科研工作。实践中,这种情况的研究力量得不到充分保证,如果研究制度不健全的话,其研究成果或迟迟拿不出来,或研究成效不显著。
  3、自设教科室。教科室主任或负责人由学校校长任命,有兼职教研员和资料员,往往没有专职教研员。通常是学校为了承担县以上课题临时搭成的一个班子。其优点是不增加干部编制。缺点是职责权力不明确,不利于学校内教育科研的广泛开展,其研究水平一般偏低,研究成果质量不高。
  四、学校教科室的具体工作
  学校教科室是学校开展教育科研的参谋部、信息部和指挥部,决定了学校教科室应围绕"组织、指导、研究、评价"等几方面开展工作,为提高教师素质和教学质量服务,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服务,为"科研兴校"服务。
  学校教科室应有以下主要具体工作:
     来源:网络  编辑:stephen  返回顶部  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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