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记者从临沂市教育局了解到,为加快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转变,有效提升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临沂市教育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印发《临沂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达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据公布的通知显示,临沂市教育局将建立达标学校退出机制,对履职不到位、违反有关政策规定、学校办学质量持续下滑或2次以上验收不达标的普通高中学校,进行挂牌督促整改,同时,根据情况退出达标学校认定,适当调减招生计划直至取消该校招生资格。
据了解,本次普通高中达标行动原则上5年为一个周期,覆盖临沂市全部公办、民办高中学校,周期内完成首轮办学质量达标任务,此后常态化推进;本次普通高中达标行动主要以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为依据,并对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达标行动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将学校办学条件、经费、师资、校园安全等达标情况作为基础保障,学校各项基础保障均达到规定要求,方可认定为“达标”。
评价方式上,采取市级统筹、县(市、区)校分工合作实施的方式。对照工作标准,在学校全面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核验、市级验收,市直高中学校将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核验与市级验收环节合并进行;市教育局将综合采取查阅资料、调取数据、实地查验等方式进行核验,同时,根据省教育厅规范办学督查、综合素质评价平台信息巡查、学业水平考试数据分析以及各项督导检查反馈,明确问题学校清单。进入问题清单的学校,没有整改完成的,不得认定为“达标学校”。
临沂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本次高中达标行动,临沂市将建设一批办学理念先进、办学行为规范、学校管理科学、育人环境优化、办学特色鲜明的高中学校,切实转变育人方式,使学生的多元发展需求得到更好地满足,形成普通高中优质特色的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