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23年普通高中
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
(以下简称“体育与健康学考”)
运动技能测试
将于10月16日-27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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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考试时间
佛山市2023年体育与健康学考运动技能测试统一安排在10月16日至10月27日期间进行。各学校根据考生人数、场地器材情况以及天气情况安排考试时间。
02
考试对象和内容
考试对象为普通高中2021级学生(即当前学年的高三年级学生)以及申请同等学力认定的年满16周岁(2007年10月21日前出生)的社会考生。社会考生如需报考,由各区教育局根据考生情况统筹安排。
考生从田径、游泳、体操(健美操)、球类(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毽球)、武术、跳绳等6大类运动项目选择2项不同类别项目进行测试(所选科目必须为本校开设课程)。
03
报考时间
我市在校学生由就读学校统一安排报考,社会考生在2023年10月12日前到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报考。
04
考试地点
考点原则上设置在各高中学校,具体设置办法由区教育局统筹。社会考生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考试地点。
05
测试成绩评定
体育与健康学考为合格性考试,考生成绩由过程性评价的运动参与、体质健康测试和运动技能测试成绩组成,成绩呈现为“合格”或“不合格”。
○运动参与每学年均须达到合格标准的,运动参与最终成绩才认定为合格。
○体质健康测试须在3年内有2年以上(含2年)合格,或高三学年测试合格的,体质健康测试最终成绩才认定为合格。
○运动参与和体质健康测试最终成绩合格且运动技能测试合格的,则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成绩评定为“合格”,一项不合格或缺考,成绩认定为“不合格”。
本次运动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考试前临时有重病或受伤的考生,凭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务证明和学校证明,经市教育局批准,可办理缓考。补考和缓考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在缓考前身体机能状况仍然达不到测试要求的,持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务证明和学校证明,经市教育局核准后,可免考,成绩评定为合格。申请高中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只参加运动技能测试,达到合格标准可认定为合格,不合格的给予一次补考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