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科学素养的要求,依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理科·课程标准实验版)》和《四川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化学),以及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的实际情况,制定《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说明(理科·课程标准实验版)(供四川省使用)》的化学科部分。各知识点的考查不超出《四川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化学)中所规定的教学要求。
一、考核目标与要求
化学科考试,为了有利于选拔具有学习潜能和创新精神的考生,以能力测试为主导,在测试考生进一步学习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方法的基础上,全面检测考生的化学科学素养。
化学科命题注重测量自主学习的能力,重视理论联系实际,关注与化学有关的科学技术、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以促进学生在知识和技能、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一)对化学思想方法的要求
化学思想方法是对化学知识在更高层次上的抽象和概括,它是反映化学学科规律和特点的哲学思想。
在中学阶段,化学思想方法渗透在化学知识的学习中。比如“物质变化是有条件的;物质结构决定物质性质;化学与社会和谐发展;分类与比较;假说、模型与实验;以及定性与定量、宏观和微观、量变与质变、一般与特殊、分与合等相结合”的哲学方法始终贯穿于中学化学知识建立和应用的过程中,因此对对化学思想方法的考查必须与化学知识的考查结合进行。
(二)对化学学习能力的要求
1.接受、吸收、整合化学信息的能力
(1)能够对中学化学基础知识融会贯通,有正确复述、再现、辨认的能力。
(2)能够通过对实际事物、实验现象、实物、模型、图形、图表的观察,以及对自然界、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化学现象的观察,获取有关的信息,并进行初步加工、吸收和有序存储的能力。
(3)能够从试题提供的新信息中,准确地提取实质性内容,并能与已有知识块整合,重组为新知识块的能力。
2.分析和解决(解答)化学问题的能力
(1)能够将实际问题分解,通过运用相关知识,采用分析和综合、比较和论证、归纳和演绎等方法,解决简单化学问题的能力。
(2)能够将分析问题的过程和结论,用正确的化学术语及文字、模型、图形、图表等表达,并做出解释的能力。
3.化学实验与探究能力
(1)了解并初步实践化学实验研究的一般过程,掌握化学实验的基本方法和技能。
(2)在解决简单化学问题的过程中,运用科学的方法,初步了解化学变化规律,并对化学现象提出科学合理的解释。
(三)对知识内容的要求层次
为了便于考查,将高考化学命题对各部分知识内容要求的程度,由低到高分为了解、理解(掌握)、综合应用三个层次,高层次的要求包含低层次的要求。其涵义分别为:
了解:对所学化学知识有初步认识,能够正确复述、再现、辨认或直接使用。
理解(掌握):领会所学化学知识的涵义及其适用条件,能够正确判断、解释和说明有关化学现象和问题,即不仅“知其然”,还能“知其所以然”。
综合应用:在理解所学各部分化学知识的本质区别与内在联系的基础上,运用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进行必要的分析、类推或计算,解释、论证一些具体化学问题。
二、考试范围和内容
考试范围涵盖四川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化学学科“必修+选修IA”,即必修模块“化学1”、“化学2”和选修模块“物质结构与性质”、 “化学反应原理”、 “有机化学基础”5个课程模块的内容,以及《全日制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的有关内容。
按化学的学科体系和学科特点,具体内容包括:化学科学特点和化学研究基本方法、化学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常见无机物及其应用、常见有机物及其应用和化学实验基础五个部分。
(一)化学科学特点和化学研究基本方法
1.化学科学特点
(1)了解化学的主要特点是在原子、分子水平上认识物质,了解化学可以识别、改变和创造分子。
(2)从宏观和微观角度理解物理变化和化学变化的区别和联系。
(3)根据化学反应的的本质,了解物质变化及其能量变化等基本原理和规律。
(4)了解科学、技术、社会的相互关系(如化学与生活、材料、能源、环境、生命过程、信息技术的关系等)和在化学过程中遵循“绿色化学”思想的重要性。
2.化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1)了解物质的组成、结构、性质和变化规律以及相互间的关系。
(2)了解定量研究的方法是化学发展为一门科学的重要标志,了解化学常用计量方法。
①了解物质的量的涵义,并能用于进行简单的化学计算。
②了解物质的量的单位——摩尔(mol)、摩尔质量、气体摩尔体积、物质的量浓度、阿伏加德罗常数的涵义。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