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于2013年在海南参加“异地高考”的外省户籍考生要失望了:海南省教育厅19日发布了《2013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实施办法》,对于考生户籍的要求与去年相比,没有变化。我省不受理本省考生在外省或省外考生在我省借考的申请。记者从省考试局了解到,经过深入调研而形成的海南版“异地高考”方案将于本月底出台。
报名条件
2013年高考报名条件门槛不变 有户籍但不符条件者依然受限
2013年海南省防堵高考移民的政策没有变化。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1.符合下列(1)、(2)、(3)项规定,同时符合(4)、(5)、(6)、(7)项规定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且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常住户籍连续3年以上(含3年,从2013年8月31日往前推算),在我省有固定住所和省教育厅认定的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并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修满学制规定的年限。
(5)本人小学或初中在我省学校毕业、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我省以外的高级中等学校借读(以下简称“省外借读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常住户籍连续3年以上(含3年,从2013年8月31日往前推算)、在我省有固定住所,本人参加我省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后,在省教育厅办理了到省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借读的确认手续。
(6)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籍,其法定监护人经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认为引进的优秀人才(以下简称“优秀人才子女”)。
(7)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籍,其法定监护人经驻琼部队副军级以上政治部门确认为驻琼部队的现役军人(以下简称“驻琼部队子女”)。
2.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籍,符合第1条(1)、(2)、(3)项规定,但不符合(4)、(5)、(6)、(7)项规定之一的考生,也可以在我省报名,但只能报考本科第三批和高职专科学校。
需特别注意的是,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度因弄虚作假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招生考试)被取消毕业当年报名资格的2013届毕业生;4.在2012年的普通高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情节严重而被取消2013年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报名时间地点
不同类型考生报名地点不同 不受理省外考生在我省借考申请
我省2013年的高考报名工作继续实行考生现场提交报名材料、领取报考卡和自行上网填报报名信息的办法。考生领到报考卡后,务必在2013年1月14日17:30之前,自行登录省考试局网站,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和程序完成“升学指导测试”、“学生问卷”,填报、校对和确认本人的报名信息。
考生提交报名材料的时间为:1月10日8:00至1月13日17:30。
报名地点如下:1、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在本人就读的学校报名。
2、高二年级未参加基础会考或已经参加过基础会考但要求更改基础会考科目的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到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3、“省外借读生”到本人小学或者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4、往届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中职生”)和在省外学校毕业的其他考生,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5、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到本人定居住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特别提醒:我省不受理本省考生在外省或省外考生在我省借考的申请。
报考科类
在四个报考科类中要选择其一明年2月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201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设文史类、艺术文类(以下简称艺术类)、理工类和体育理类(以下简称体育类)共四个科类,不设艺术理类和体育文类。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其中一个科类报考。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除选报艺术科类以外,还需同时选报参加艺术专业考试的类别(专业考试类别分为: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和主持与播音类)。
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除选报体育科类以外,还需同时选报参加体育专项技术考试的项目(专项技术考试的项目为:女子100米栏、男子110米栏、200米、400米、1500米、铁饼、铅球、标枪、跳高、跳远、男子三级跳远、体操、乒乓球、篮球、排球和足球)。
考生所选报的考试科类及艺术专业的考试类别、体育专项技术考试项目在网上报名截止以后不得更改。
申请享受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申请不受报考批次限制的考生,应在2013年1月14日前向报名点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
参加高等学校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包括体育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非英语专业、职教师资专业等),以及被学校拟录取的保送生,也必须在报名期间按照报名程序和报名要求参加高考报名。不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省考试局将无法通过网上录取系统为考生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和向教育部上报录取信息。
考生可在2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登录省考试局网站查询本人报名资格的审查结果。
高考体检
明年3月1日开始高考体检 4月1日后可上网查询体检结果
2013年高考体检工作从3月1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具体时间和体检地点由各市县招生办确定。对于体检结论不合格的考生,市县招生办要书面通知考生,并告知考生可以申请复检以及复检的时间和地点。体检工作结束后,各市县招生办应根据体检医院做出的体检结论采集考生的体检信息,并在3月30日前完成体检信息的上传工作。
考生在4月1日后可上网查询自己的体检结果。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可在4月5日至10日向所在市县招生办提出复检申请,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市县招生办在4月15日前组织申请复检的考生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
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为我省高考体检的终检医院。对复检结论有疑义的考生,市县招生办在4月30日前组织考生到终检医院进行终检,并在5月5日前将复检或终检结果通过网络上传给省考试局。
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 有特殊情况者按规定补交材料
所有考生都需提交以下材料: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仅可报考本科三批和高职专科学校的考生,可不提交法定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的法定监护人属驻琼部队现役军人、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认为引进的优秀人才或仅可报考本科三批和高职专科学校的考生,可不提交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的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尚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考生,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其中,本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应届考生由毕业学校向所属市县招生办出具统一编制的毕业生名册)。
考生本人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交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或街道、村委会出具并经户籍管理部门确认的证明两者关系及说明“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在同一户口簿上原因的证明书。外国侨民提交《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和本人护照。考生的法定监护人属养父母的,需提交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或人民法院变更监护人的裁决书的原件、复印件。
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参加基础会考时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交所在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更改姓名和更改身份证号码的证明。
在本省普通高中毕业的往届生、“中职生”、“省外借读生”和在省外学校毕业的其他应往届考生,需补充提交一些材料,如“省外借读生”申请不受报考批次限报者,需提交《2013年省外借读生在本省小学、初中毕业情况审核表》;“优秀人才子女”中申请不受报考批次限报的考生,需提交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的《201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引进优秀人才子女审核确认表》;“驻琼部队子女”中申请不受报考批次限报的考生,需提交法定监护人所在驻琼部队副军级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书,证明书上应写明法定监护人的军人身份及其与考生的关系,贴有加盖骑缝公章的考生本人相片,并有出具证明人、盖章人、单位负责人的签名和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