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民勤讯 2月15日,记者从民勤县有关方面获悉,发生于2011年6月的民勤县高考舞弊案7名团伙成员日前被民勤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其中6人宣告缓期执行。
2011年4月,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高岩峰、刘世友预谋通过帮助学生在高考中作弊来赚钱,刘世友遂将此事告知案发时在民勤四中高三(17)班学生潘有冬,让潘联系作弊考生。同年5月1日,高岩峰、刘世友、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牛琪来到民勤,向潘有冬、汤某等人演示使用电子设备作弊方法,并商定由高岩峰负责购买作弊设备及考试期间发送高考试题答案,由潘有冬负责继续联系作弊考生,确定收费标准为每人1万元。在通过潘有冬收取汤某等学生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购买设备押金后,高岩峰从网上以2.1万元的价格购得数字电台3台,腰带式文字传呼器20条,由高岩峰高中同学、案发时就读西安汽车科技学院的刘军从陕西咸阳带至兰州。
2011年5月22日,高岩峰与刘世友、牛琪、刘军3人将腰带式文字传呼器分发给潘有冬、汤某等十人。同年6月5日至6日,高岩峰与刘世友、牛琪、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伏维、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潘国强、刘军先后来到民勤,在民勤四中、五中附近测试作弊设备。后高岩峰安排刘世友与伏维向民勤五中考点考生发送试题答案,牛琪与潘国强向民勤四中考点考生发送试题答案,高岩峰与刘军负责从互联网上获取高考试题答案。
2011年6月7日,高岩峰从网上购得2011年高考语文和数学试题答案后,转发给刘世友、伏维、牛琪、潘国强,4人又利用数字电台将答案发送给购买了腰带式文字传呼器的高考学生潘有冬、汤某等16人。次日,高岩峰又从网上取得文科综合类试题答案,未及发送即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高岩峰等非法获取的试题答案内容,部分与2011年高考试题答案相符或基本相符。
近日,民勤县法院一审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高岩峰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判处刘世友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分别判处牛琪、伏维拘、刘军、潘国强拘役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判处潘有冬管制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