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视网11月22日南昌讯近日,江西教育厅下发了《江西省普通高考加分项目调整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11-2013年江西将执行的高考加分政策,仍维持我省正在执行的高考加分项目;同时继续执行享受高考加分考生资格逐级审核、层层公示制度。另外《意见》提出从2014年起,江西将取消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和留学人才随迁子女的加分项目。
2011-2013年仍维持正在执行的高考加分项目
据介绍,调整政策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开始适用。2010年(含)以前已进入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仍可使用调整前的相关政策。因此,我省2011-2013年仍维持正在执行的高考加分项目。
加分项目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等比赛中获奖,最多可加20分。另外包括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跆拳道等9项获取前六名的成绩可加10分。省政府明确划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乡、村的少数民族可加10分。留学人才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并报考省内高校的,在录取时可以加20分投档。
2014年江西取消留学人才随迁子女的加分项目
根据根据《教育部 国家民委 公安部 国家体育总局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2014年起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同时还要求各省合理适度调减加分项目和分值,并系统清理规范地方性加分项目。2014年起,江西将取消留学人才随迁子女的加分项目。
对享受加分考生资格逐层审核、层层公示
据了解,江西将继续执行享受高考加分考生资格逐级审核、层层公示制度,逐级认真查验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并对经审核后可加分投档的考生名单进行层层公示。在中学就读的考生由中学在校内公示,社会考生由县(区)招考办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设区市招考办对县(区)招考办所报优惠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省教育考试院对各设区市招考办所报优惠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审查合格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全省加分投档考生名单集中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考生号、毕业学校、加分投档项目、举报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