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高分,上好大学是考生和家长的心愿。然而,最近聊城一位高分考生却很郁闷,被山东大学预录取,并拿到了预录取通知书,没想到最终上山大成了泡影。
据聊城市民李先生介绍,6月27日,高考填报志愿前,山东大学招生老师到聊城一中宣传招生政策表示,考生成绩凡超过一本分数线60分,并且在本科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山东大学的,学校承诺录取并签署了预录取协议,李先生的女儿今年理科高考成绩627分,刚好超出理科一本线60分。因为孩子的梦想就是上211、985这样的学校,孩子平时学习很努力,有这个机会一家长很高兴,就很快地和他们签约了。
在填报志愿时,李先生女儿第一志愿填报了山东大学,第二志愿报了外省一所高校,然而录取结束,李先生的女儿没有被山大录取,而是被第二志愿录取.
聊城市民李先生说:“这样做很对不住孩子,这样有欺骗的感觉,孩子12年的学习容易吗?到目前为止山大一个电话都没有给我们来过?没有给我们一个什么说法?”
所谓“预录取协议”,是考生在正式填报志愿之前,与高校签订的承诺书,考生答应第一志愿填报某高校,而高校则会相应许下录取承诺。在现行的只以分数论成败的高考招录中,知名高校采取签预录取协议提前圈定生源已成常见手段。一般情况下,“预录取协议”对高校和考生是一剂“定心丸”,然而由于受招生老师估分水平以及投档影响,签了协议再爽约的情况时有发生。今年,在安徽无为中学的6名考生,虽然拿到南京大学预录取通知书,但因成绩未达到最低投档线也被拒绝录取。
山东行政学院管理系副主任何爱华说:“学校的竞争实际上是人才的竞争,在这种情况之下,预先录取的情况也就出现了,这种情况出现,可以说是一种高校在招生过程中的潜规则。”
学生和家长在高考填报志愿过程中,由于信息渠道不畅通,高校招生老师就会被视为权威信息来源。而一旦学生签了“预录取协议”,由于没有什么条件约束,学生最后不被录取,权益很难得到保护。虽然预录取已经多次被曝光,但教育部门一直没有公开表态,这也让众多高校大胆推行。
山东行政学院管理系副主任何爱华说:“"对于这个线附近的学生,应该给他们说清楚,一个好处是什么,一个坏处是什么,有什么风险。另外一个,对于各级政府的监管部门来说,对这样的潜规则应该给予一些政策上或者规定上的规范,让它在发展过程里有一个规则性的东西可以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