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日前联合发文,再次申明禁止炒作高考中考考试成绩。
辽宁要求,严禁省内任何媒体、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部门、普通高中、初级中学等机构及工作人员,向社会或无关组织、无关个人公布、提供参加高考、中考考生的成绩、名次等信息;不得宣传报道学校学生升学率、升学考试平均成绩和高分数学生以及所谓的中考“状元”、高考“状元”等情况,否则一经发现,将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并严肃处理。
此前,辽宁省教育厅还与省内7市教育局就“禁止炒作高考中考考试成绩”签订责任状。据悉,对于过度宣传炒作的学校,辽宁省教育厅将给予全省通报批评,一年内取消评优资格。如果是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取消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称号,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