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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院校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考生
阅读: 651 次  我要评论( 0 )  收藏   2011/6/14 1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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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受关注的高考刚刚结束,接下来考生及家长将注意力转移到了填报志愿方面。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考生需自己填报志愿,不得委托他人填报或代替他人填报。为维护考生利益,特别规定,录取时,任何招生院校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志愿为由退档已出档考生。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要注意查看《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2011年招生计划》中自己所报院校的专业要求,有些专业只招收特定条件的考生,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能被录取。还要注意查看《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2011年招生章程》,其中的招生专业要求、招生录取规则是考生填报志愿的重要参考资料。
  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说,考生需自己填报志愿,不得委托他人填报或代替他人填报。同时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考生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以防止密码泄露造成损失、引起纠纷。如考生忘记密码,需本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查询。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凡发现由老师或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代替考生填报志愿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考生因自己泄露密码造成非真实意愿的志愿信息,后果由本人自负。填报志愿时间结束后,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自己填报的志愿;录取时,任何招生院校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志愿为由退档已出档考生。
  同时,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录取环境,对已经被录取而未报到考生的处理办法已经出台,所有网上填报志愿且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未报到的考生,本年度不得再改录其他高校,其信息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提供给下一年该考生报考的院校。
来源: 内蒙古晨报 编辑: kostbar 返回顶部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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