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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招办:填报高考志愿需留意体检结论
阅读: 859 次  我要评论( 0 )  收藏   2011/6/13 10: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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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今年高考考试结束,近期正是众多考生及家长收集相关报考资料,为高考成绩及考生位次在本月25日公布后,填报志愿做准备的时刻。6月12日省招生办工作人员特别提醒考生,在选择学校和专业时,还应特别留意自己的高考体检结论,以免因“录取专业受限”影响正常录取。
  记者了解到,考生报考高考录取填报志愿主要依据考试成绩、位次、学校和专业的招生计划及考生的报考志向等,为此省招办工作人员同时提醒考生,还应注意高考体检结论。依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我省对考生的高考体检结论分为四种:即“合格”、“学校可不录取”、“有关专业可不录取”和“不宜就读专业”。
  “学校可不录取”是指考生患有学校可不录取的疾病,如心肌病、高血压病、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尿毒症等;“有关专业可不录取”是指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从总体来看合格,但患有某些专业可不录取的疾病,如患色弱、色盲的考生,化工、医药类等专业可不录取,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等专业可不录取;“不宜就读专业”是指考生身体状况总体合格,但患有不宜就读某些专业的疾病,如嗅觉迟钝或口吃者,不宜就读教育学类、公安学类的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法学、新闻学等专业。
  所以体检结论出现学校可不录取”、“有关专业可不录取”和“不宜就读专业”的考生,一定要注意国家有关高考招生体检的指导意见,了解哪些专业可不录取,哪些专业不宜就读,在报考时应避开这些专业和学校,做到有的放矢。从往年看,一些考生和家长,尤其是农村考生及家长对体检结论不够重视,认为只要成绩过线和体检合格就可被录取,不管本人的体质状况,填报了受限志愿,导致高分低录或者落选。
  要说明的是,在高考录取期间,省招办及招生学校针对个别考生体检表上记录不准确、结论不清、前后结果矛盾和漏检、错检,残疾程度较重等情况,需要考生本人到录取现场进行体检复查,这种复查一般要求考生在接到通知1-2天内进行,考生必需按时参加,否则学校将不予录取,所以考生在录取期间不宜外出,要保持高考报名时所留通讯方式畅通。
来源: 三秦都市报 编辑: kostbar 返回顶部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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