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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阅读: 1111 次  我要评论( 0 )  收藏   2011/5/8 15: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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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高分子材料应用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化工设备维修技术、数控技术、制冷与冷藏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国际贸易实务以上专业在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北区办学,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北京路二段四号。

炼油技术、有机化工生产技术、油气储运技术、化工设备与机械、供用电技术、检测技术及应用、文秘以上专业在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南区办学,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二段五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3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9335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5.255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75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17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920万元,图书21.4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商务日语专业语种为日语或英语、其余专业的外语教学为英语。

男女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530201

应用化工技术

3

 

530202

有机化工生产技术

3

 

530205

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

3

 

530206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3

 

530207

炼油技术

3

 

550103

高分子材料应用技术

3

 

530208

工业分析与检验

3

 

530209

化工设备维修技术

3

 

530211

化工设备与机械

3

 

540403

油气储运技术

3

 

550204

制冷与冷藏技术

3

 

550306

供用电技术

3

 

580103

数控技术

3

 

5802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580203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3

 

580207

检测技术及应用

3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600101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3

 

660108

商务英语

3

 

660110

商务日语

3

 

660112

文秘

3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学费:4500/年,宿费:二、三号宿舍楼800/年,一、四号宿舍楼500/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不足一个月,按整月计算。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1) 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及助学金评定办法

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及助学金每年10月份评定一次。学院每年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指标,确定各系(南校区)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各系(南校区)要成立以系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及助学金评定小组,负责组织所属学生奖学金及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本人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或《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各系(南校区)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将评定结果及申请表上报学生处(文本版及电子版)审核并汇总,报学院审定。学院在确定获资助学生名单之前,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公示,名单公示三日内,如有异议,可按程序到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申诉。公示结束后,由学院将确定的获资助学生名单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统一发给获资助学生本人;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给获资助学生。

学生在同一学年不得同时兼得奖、助学金。

本办法如有与财政部、教育部 《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相冲突,以《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为准。

2)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措施:由各系组织宣传,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以及准备各种相关材料,各系领导和班主任负责监督。学院学生处有专职人员负责与银行联系贷款事宜。

六、获奖说明

2010国防教育示范学校

组织部门: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国防教育办公室

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等的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安排专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设定为2分;当分数相同时:理工类按综合课成绩高的优先安排专业,文史类按外语成绩高的优先安排专业。

6.联系地址、网址

学院北区:锦州市古塔区北京路二段四号邮编:121001

联系电话:0416-3212043 3212036 3212035(北区)

学院南区: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二段五号邮编:121001

联系电话:0416-4154544(南区)

网址:http://www.lnpc.edu.cn

来源: 网络 编辑: yanan 返回顶部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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