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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民办普通高校收费标准有变化
阅读: 589 次  我要评论( 0 )  收藏   2011/4/27 9: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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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秋季开学起,陕西省民办普通高校高职生和本科类最高学费标准将有所变化。其中,本科艺术类学费限价最高为每年15000元。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各民办高校必须将最终确定的收费标准报相关部门备案,并在学校内公示。

民办本科艺术类学费最高15000

据了解,今年秋季开学起,陕西省民办普通高校学费继续实行最高限价控制政策。陕西省民办普通高校招收的计划内学生最高学费标准为:高职生文法财经类、理工外语类、艺术类分别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8000元和12000元;本科生文法财经类、理工外语类、艺术类分别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12000元和15000元。学校可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办学成本及生源情况,在规定的最高标准内确定具体学费标准,并报省物价局、教育厅备案。

民办普通高校招收的计划内全脱产成人班学生学费,按上述同类学生相同专业学费标准收取;半脱产班按全脱产班学费标准的75%收取。民办普通高校招收的非学历教育学生,其收费仍实行备案制,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提出申请,按隶属关系报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

各校不得跨学年预收学费

根据省物价局的规定,民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仍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新招录的计划内本科及高职生执行新标准,老生仍执行原标准至毕业。各学校应按学年收费,不得跨学年预收。

民办普通高校退学退费,凡学制在半年(含半年)以上的仍按省物价局、教育厅、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凡学制在半年以下的,按扣除实际课时费及住宿费后退还剩余的学费、住宿费。

收费必须公示接受学生监督

民办普通高校要按照陕西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对经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要通过公示栏、招生简章、新生录取通知书、校园网等方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另外,省物价局要求各有关学校要切实落实收费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自觉规范收费行为。物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民办普通高校收费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对不按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擅自扩大收费范围乱收费的,要严肃查处,确保民办普通高校收费政策的正确执行。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yanan 返回顶部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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