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到2012年秋季撤销所有公办高考补习学校,公办高考补习学校全部退出补习市场,并支持鼓励规范的民办教育机构举办高考补习,并依法加强监管工作。
山东省教育厅要求,到2012年秋季,要确保公办教师、校园校舍、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学校品牌等一切公共教育资源,全部退出高考补习市场,严禁利用任何公共教育资源继续参与高考补习,严禁以合作办学、改制或变相改制等名义继续举办补习学校。
山东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支持鼓励规范的民办教育机构举办高考补习,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