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范围与要求
考试范围涵盖三大部分:
(一)《全日制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义务课标》)的有关内容。
(二)《高中课标》三个必修模块:地理1、地理2、地理3。
(三)《高中课标》七个选修模块中的三个选修模块:选修三《旅游地理》、选修5《自然灾害与防治》、选修6《环境保护》,从中任意选考一个模块内容。(其他四个选修模块暂不列入考试范围)。
对所列考试内容的考查程度不超过《义务课标》和《高中课标》规定的要求。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高中课标》、教育部考试颁布的《考试大纲》、海南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指导方案》以及本省高中课程开设的具体情况,对以上三大部分考试内容作出具体说明。
(一)义务教育部分
义务教育部分内容是高中地理的基础,是高考必然要涉及的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地球与地图、世界地理、中国地理等三个部分。
(二)高中必修部分
高中地理必修部分是高考的主体内容:它包括地理1、地理2、地理3三个必修模块。
必考内容
第一部分 自然地理(地理1)
1、宇宙中的地球
地球所处的宇宙环境。地球是太阳系中一颗既普通又特殊的行星。
太阳对地球的影响。
地球运动的地理意义。
地球的圈层结构及各圈层的主要特点。
2、自然环境中的物质运动和能量交换
地壳物质循环。
地表形态变化的内、外力因素。
大气受热过程。
全球气压带、风带的分布、移动规律及其对气候的影响。
锋面、低压、高压等天气系统的特点
水循环的过程和主要环节,水循环的地理意义。
世界洋流分布规律,洋流对地理环境的影响。
3、自然环境的整体性和差异性
自然地理要素在地理环境形成和演变中的作用。
地理环境各要素的相互作用,地理环境的整体性。
地理环境的地域分异规律。
4、自然环境对人类活动的影响
地表形态对聚落及交通线路分布的影响。
全球气候变化对人类活动的影响
自然资源对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意义。
自然灾害发生的主要原因及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