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黑龙江省具有保送生资格的考生名单3月14日开始面向社会公示,按照教育部规定,今年高考保送生的信息要保留到年底,以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今年高招保送生的办法、保送类别与去年相比没有变化,只是将保送生信息的公示时间由过去的几周延长至年底。按规定,各省级招办、高校、中学将加强对有关拟保送学生的资格、测试结果及录取信息的公示,确保所公示考生的必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县级招办和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须保留至今年8月底;省级招办和高校公示的信息须保留至今年12月底。各有关高校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相关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名单后,方可组织本校保送生测试。
招考部门表示,对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获奖材料取得保送资格的学生,一经查实,不仅将取消保送资格,还将禁止参加高考,并记入诚信电子档案;已经入学考生将被取消学籍。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规推荐的中学,不仅将被通报批评,且该校所有被推荐学生均需重新审查,该校也将被暂停推荐资格,甚至被“终身禁推”。目前,黑龙江省招考办已面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451—82376048,82376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