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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阅读: 1272 次  我要评论( 0 )  收藏   2011/1/4 17: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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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文化课考试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含参加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学生)均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对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运动员称号的考生,我校将组织文化课单独考试。
1)考试科目
①语文 ②数学 ③英语
2)考试时间及地点
田径、武术、排球(女子)项目:2011年3月6日(星期日),盘旋路校区贵勤楼241室(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六、录取原则
1.我校将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公示。
2.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分以下三个层次录取:
1)对于获得国家一级、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经我校对其进行文化考核后认为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由我校对其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该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
2)对于测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65%。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
3)对于测试成绩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确实需要的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
七、监督办法
1.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将在兰州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考试过程实行全程录像,专项测试成绩由测试工作人员、监测工作人员及考生三方现场签字确认。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8912159)。
2.合格考生名单将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站予以公示。
3.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将依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八、咨询方式
电话:0931-8912116 8912748 传真:0931-8912229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邮编:730000
兰州大学主页网址:http://www.lzu.edu.cn
兰州大学招生网址:http://jwc.lzu.edu.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E-mail: zsb@lzu.edu.cn
九、本简章如与教育部2011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不符,则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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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网络 编辑: kostbar 返回顶部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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