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的政治文明建设
一、知识结构
(一)新中国的制度创新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萌发于新民主义革命时期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初步实行”阶段。此阶段指从建立的1954年到1966年初。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严重挫折”阶段(文革时期)
(5)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恢复健全和发展”阶段(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形成原因:新中国的政党制度既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两党或多党竞争制,也有别于一些国家实行的一党制,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确立和发展起来的,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风雨同舟、团结奋斗的成果,是当代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发展历程:①1949年,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成功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形成。②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任务结束。从此,人民政协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党派性质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1956年中共提出与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到一个新阶段。③在“文革”中,作为我国政治体制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共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受到严重冲击,统一战线工作无法开展。④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有了进一步发展。1982年9月,中共提出各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在这一方针指导下,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