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四 现代中国的政治建设与祖国统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1.历史条件
(1)军事上:1949年,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推翻了国民党的统治;(2)政治上:七届二中全会解决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重大问题;(3)组织上:1949年召开的七届二中全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新中国的成立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2.七届二中全会
(1)召开:1949年3月,河北平山县西柏坡。(2)内容:党的工作必须由乡村转移到城市,以恢复和发展生产为一切工作的中心;确定全国胜利后党在政治、经济、外交方面的基本政策;确立中国从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从新民主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的总任务。(3)意义:解决了由新民主主义向为社会主义过渡的一系列重大问题。
3.新政协的召开
(1)时间:1949年9月在北平召开。(2)中心议题:讨论新中国的成立。(3)内容: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选举产生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毛泽东 为主席;确立了国名、首都、国旗、国歌。(4)《共同纲领》:规定了国家的性质和各方面的基本方针,具有临时宪法的性质。(5)地位:暂时代行全国人大的职权;标志着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初步建立;为新中国的建立做了思想和组织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