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6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本专题四部分既相对独立,又有内在的联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一、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
代表
大会
|
性质
|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
体系
|
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大由省、市、县、乡四级人大组成)
|
职权
|
人民代表大会拥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全国人大拥有最高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在人大闭会期间,由人大常委会行使人大部分职权(乡人大不设常委会)
|
人大
代表
|
性质
|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
|
产生
|
由民主选举产生,其中县级和乡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县以上(不含县)人大代表间接选举产生
|
权利
|
除审议各项议案、表决各项决定外,还享有提案权和质询权
|
义务
|
人大代表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
人民
代表
大会
制度
|
基本
内容
|
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进而产生其他国家机关,统一领导国家事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
组织
活动
原则
|
民主集中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