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热点:慈善提成
【背景链接】
12名员工在4年多时间募集了2364万元的善款,这样“疯狂的高效”曾让浙江金华的网络慈善平台施乐会广受赞誉。施乐会在求助者和捐助人之间搭建平台,承诺“每笔善款,100%到达受助人的手中”。不过,当施乐会“每个社工可以从每笔捐款中最高提成15%作为报酬”的消息一出,上述承诺被网民指责为“骗捐”伎俩。这个网络爱心互助平台也因此遭受质疑。有网民指责是“骗捐”,认为有违慈善本质;有人则认为可以规范完善,但不应该一棍子打死。
【标准表述】
在中国现行的慈善体制之下,以及公众对慈善机构的认知之下,网民的质疑有着相当的合理性;两者之间之所以对此事表现出如此完全相对的看法,关键在于慈善机构在走职业化路子时缺乏信息公开;而公众则对慈善过于纠结于传统慈善伦理,忽略了慈善的目的。
由于国内慈善事业体制的特殊性,慈善往往具有半政府化甚至政府化性质。在此体制下,慈善机构在善款的使用上,很多时候都是由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最终落实,相对而言,许多善款到位成本都被地方相关政府部门以公务成本消化了。但对于公众来讲,公众普遍不认同慈善机构的运作成本,是基于慈善“官办”的一贯认知――善款落实成本应当是公务成本。
但善款落实成本不应是公务成本,况且,由于现代慈善事业对于职业化、专业化、非行政化的要求,一些职业化慈善从业人员、为慈善机构提供专业服务的机构与人员,都毫无疑问应当享有其职业酬劳或佣金;职业从业者进行各种慈善实务,要产生许多工作成本。这些酬劳、佣金、成本从何处出?如果慈善机构永远只依靠志愿者做慈善实务,这当然好办;但只要走职业化、专业化路子,这些问题就无法回避。
而另一个问题在于,公众对所有的慈善从业者都以“志愿者”的标准进行要求,“无爱心,不慈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