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2. 立意
立意就是理解题目或拟题的材料暗示给作者的社会意义,命题者暗示给作者的写作意图。
所谓“稳”,就是稳当、正确、可信。无论写什么样的作文,立意都必须合乎人生和社会的常理,要合情、合理、合法。否则,违背自然,违背科学,违背当今世界、社会的“游戏规则”,违背做人的基本道德准则,这样的立意,就不“稳”。有时如果从题目或材料的反面立意,确实可以起到出奇制胜的效果,但有时也可能使你掉进深渊,步入歧途。如:“说反腐”,你认为“为官不腐败一点儿,就不可能搞好工作”;说“‘团队精神’是走回头路,是搞大锅饭”。如此不伦不类的立意,既出了“圈儿”,不能令人信服,也显得你太幼稚可笑,太孤陋寡闻。当然,也不是说写考场作文不要求“新”了。
总之,我们的主张是:立意既要求稳,又不失之于陈腐;既要合乎一般常理,又要敢于和善于表现“非常理”,是蕴涵着合理内核的“非常理”。
真实是一篇合格的记叙文的生命,我们学生作文,只有写自己的真情实感、身边的真人真事,才可能写得好。著名学者季羡林说:“我认为,散文的精髓在于‘真情’二字;‘真’,就是真实,不能像小说那样胡编乱造;‘情’,就是要有抒情的意味。”只有写真人、真事、真情、真感,文章才有美学意义,才有存在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