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综述】
为进一步遏制消费领域“霸王条款”现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总局2012年将在全国组织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这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服务、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金融服务、中介服务、房地产交易、装饰装修、物业管理、汽车销售及维修、旅游、运输、餐饮、美容美发、健身以及大型商场和超市等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中的合同格式条款,整治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三类违法行为。
2012年2月7日,海南省三亚市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对2012年春节“黄金周”期间反映出来的欺客宰客、交通拥堵等热点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决定对旅游市场秩序、城市基础设施、城市交通管理、旅游服务保障等进行综合整治,特别是对违法经营、欺客宰客等行为,要拿出“铁腕”手段进行严惩。
【理论分析】
一、 从《经济生活》角度看
1. 市场经济存在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等固有的弊端。消费领域“霸王条款”现象以及三亚发生的宰客事件,都是市场经济自发性的表现。
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既需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又需要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国家宏观调控应该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在三亚宰客事件中,三亚市工商局拟对富林渔村海鲜排档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三亚市物价局将对海岛渔村海鲜城处以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这是国家运用行政手段进行宏观调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