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适用范围:
(1)直接选举适用于县级以及县以下的人大代表的选举,及城市居委会、农村村委会选举。
(2)间接选举的适用范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各级人大代表、乡镇以上各级政府的组成人员的选举。
直接和间接选举与等额、差额选举的侧重点问题: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主要是比较成本问题,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主要是比较选举结构的问题。
【知识拓展】
普选制:
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实行公民普遍参加国家代表机关选举的制度,就是普选制。在选举中,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或由选民选出代表,选举人或代表团,尔后由他们去投票选出国家权利机关代表。广大选民通过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我国是在普选的基础上实行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
2.不同选举方式的主要依据(制约因素)
(1)要根据社会经济制度、物质生活条件、群众的文化水平等具体条件来确定选举方式。
(2)选举方式的选择必须体现国家性质,并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
3.我国的选举制度
我国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采用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