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和职权。
(1)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拥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最高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它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
(2)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以便更好地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如何区别全国人大四个权力?
四个权力区分的关键是看内容,而不是看文字表述中有没有“决定”两个字。如果是关于法律的立、改、废的决定,则是立法权;如果是对国家权力机关干部进行任免的决定,则是任免权;如果是对其他国家机关或工作人员的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则是监督权;如果是关于国家大政方针、规划的通过,则是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