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单元 城乡聚落发展与城市化
1.1 城乡聚落的形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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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落
人类各种形式的聚居地的总称。“聚落”一词古代指村落,如中国的《汉书·□洫志》的记载:“或久无害,稍筑室宅,遂成聚落”。近代泛指一切居民点。聚落是聚落地理学的研究对象。
概况 聚落约起源于旧石器时代中期,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逐渐演化。在原始公社制度下,以氏族为单位的聚落是纯粹的农业村社。进入奴隶制社会后出现了居民不直接依靠农业营生的城市型聚落。但是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商品经济不占主要地位,乡村聚落始终是聚落的主要形式。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城市或城市型聚落广泛发展,乡村聚落逐渐失去优势而成为聚落体系中的低层级的组成部分。
聚落通常是指固定的居民点,只有极少数是游动性的。聚落由各种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绿地、水源地等物质要素组成,规模越大,物质要素构成越复杂。聚落的建筑外貌因居住方式不同而异。例如,婆罗洲伊班人的大型长屋,中国闽西地区的土圆楼,黄土高原的窑洞,中亚、北非等干燥区的地下或半地下住所,某些江河沿岸的水上住所,游牧地区的帐幕等,都是比较特殊的聚落外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