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单元 旅游与区域可持续发展
4.2 旅游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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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环境,是由山(风景地貌和地貌构景)、水(水景或水文取景)、林木(绿化和园林生态)、建筑(与环境意境协调的或加强环境意境的单体建筑或建筑群)以及天气变化、人文特色等和谐地组合起来的场所。
在一定环境中由这些要素所构成的风景,若以自然风景为主,称为天然景观;以建筑为主,称为建筑景观;以人工雕筑为主,称为雕筑景观(如大型假山)。
一个良好的旅游环境,必须是一个风光秀丽、未受破坏和污染,并能够满足旅游者观赏和行为心理活动的地区。旅游区有两种:一种是风景优美的天然名胜(名山大川、深山峡谷、茂密的森林、辽阔的草原、蔚蓝的海洋等),以及一些自然状况(火山、海潮、冰川、甚至沙漠);另一种是人工胜地,如历史古迹、著名建筑、繁华城市、优美园林。好的旅游区通常是两者兼而有之。
旅游事业的发展也会带来新的环境问题。人流涌向旅游区,会践踏地面,破坏植被。饮食服务业的污水牌坊,各种垃圾废品的抛积,也会造成各种污染。现代交通工具排放大量有害废气,会导致旅游环境恶化。特别是在旅游区开发工业,会使旅游环境质量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