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基础知识概述
(一)词类
汉语的词可以分为12类。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量词和代词是实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拟声词和叹词是虚词。
名词:表示人和事物的名称的实词。如:\'黄瓜、白菜、拖拉机、计算机\'。表示专用名称的叫做\'专用名词\',如\'云南、上海、李白、白居易\'。表示抽象事物的名称的叫做\'抽象名词\',如\'范畴、思想、质量、品德、友谊、方法\'。表示方位的叫做\'方位名词\',如\'上\'\'下\'\'左\'\'右\'\'前\'\'后\'\'中\'\'东\'\'西\'\'南\'\'北\'\'前面\'\'后边\'\'东边\'\'南面\'\'中间\'等。
动词:动词表示人或事物的动作、行为、发展、变化。有的动词表示一般的动作,如“来、去、说、走、跑、学习、起飞、审查、认识”等。有的动词表示心理活动,如\'想、重视、注重、尊敬、了解、相信、佩服、惦念\'等,这样的动词前面往往可以加上\'很、十分\'。有的动词表示能够、愿意这些意思,叫做\'能愿动词\',它们是\'能、要、应、肯、敢、得(dei)、能够、应该、应当、愿意、可以、可能、必须\',这些能愿动词常常用在一般的动词前面,如\'得去、能够做、可以考虑、愿意学习、应该说明、可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