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班级:高一(7)班
科 目:思想政治①经济生活
课 题:第九课 征税和纳税 9.2 依法纳税
教学目的:(一)知识目标:1、识记纳税人、负税人。2、理解纳税人和负税人的区别与联系,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偷税、漏税、骗税、抗税是违法行为,应负法律责任。
2、运用税收知识,联系实例,说明诚信纳税、依法纳税的必要性。(二)能力目标:培养学生辨证的、全面的认识问题的能力,针对事 实说明问题的能力,正确分析、观察社会经济现象的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通过本 框学习,增强学生国家观念,教育学生懂得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 义务,是爱国的具体表现,偷税等行为是违法的,可耻的。
课时安排:一课时
教学重点和难点:本课的教学重点和教学难点均 为依法纳税的重要性。
教学设想:本课拟 采用学生收集、整理有关资料,教师启发、引导,课上讨论等学生主体参与的教学形式进行课堂教学。
教学过程与教学内容:
(一)导入新课
引导学生回顾上一节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计税实例材料,并 思考税金的缴纳者和承担者分别是谁。
增值税中,布的增值税由织布厂上缴国家, 但由服装厂负担;服装的增值税由服装厂上缴国家,但由百货商场负担(商场通过加价由消费者负担);个人所得税中,税金由所得者个人上缴国家,并负担。
税金的缴纳者和承担者,在增值税中是不一致的,在个人所得税中却是一致的。可见,缴纳税金的不一定都是税金的实际承担者。我们把税金的缴纳者叫做纳税人,税金的承担者叫做负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