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增强民族团结意识,自觉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逐步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我国处理民族关系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基本原则。
(1)民族平等是指各民族都依法平等地享有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权利,依法平等地履行应尽的义务。
(2)民族团结是指各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的和睦、友好和互助、联合的关系。民族的团结、民族的凝聚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证,是国家统一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