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记是遵循真实性原则,用形象化的方法记述人物的生活经历、精神风貌及其历史背景的一种叙事性文体。从叙述人称看,传记可分为自传和他传;从表达方式看,一般传记以记叙为主,兼有描写、抒情,评传则一面记述人物的经历,一面加以评论;从篇幅的长短看,传记可分为大传和小传;从创作方法看,传记可分为传记文学和史实性传记。传记文学多用形象化手法描述人物的生活经历、精神风貌及其活动的历史背景等,以史实为依据,但又不排斥某些联想性的文学描写;“史实性传记”以记叙翔实的史实为主,用语比较平实。
一、传记的定义
传记是遵循真实性原则,用形象化的方法记述人物的生活经历、精神风貌及其历史背景的一种叙事性文体。
二、传记的一般类型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传记可分为不同的类型。
1.叙述人称:传记可分为自传和他传。前者是作者自己撰写的; 后者是他人撰写的,往往通过对传主的典型事迹的叙写,突出传主的形象、性情、品格、成就,表达出对传主的崇敬之情(为反面人物立传则相反)。
2.表达方式:一般的传记以记叙为主,还有一类传记则记叙与评论各半,叫评传。评传是人物传记夹杂着作者评述的一种带有文学评论色彩的体裁,它由传主、本事、作者的思考与评析三要素构成。“传中有评,评中有传,评传结合”是其特点。
3.篇幅长短:传记可分为大传和小传。
4.创作方法:传记可分为史学性传记和文学性传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