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方针
1.外交方针
(1)基本方针: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2)基本政策
①“另起炉灶”:不承认国民党政府建立的一切旧的屈辱的外交关系,在新的基础上同各国另行建立新的平等的外交关系。
②“一边倒”:外交上旗帜鲜明地站在社会主义阵营一边。
③“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清除帝国主义在中国的残余势力和特权,以巩固新中国的独立和主权。
2.外交成就:新中国成立第一年与苏联等17国建交,与苏联签订《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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