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代文阅读(36分)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9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二元对立,曾是现代隐私权制度的理论基石。但只要回顾社会史或者思想史即可发现,“公”与“私”并不必然互为反题:它们的内涵和彼此关系,在不同时空中也会有不同表现。
在中国古代文献中,公私概念并不总是成对出现,而且“公”字出现得更早。例如《诗经》中的“公”,可以指诸侯(“赳赳武夫,公侯干城”)、庙堂(“硕人俣俣,公庭万舞”)、政治事务(“夙夜在公,在公明明”);“私”则可以指家人(“诸父兄弟,备言燕私”)、平民的田产(“骏发尔私,终三十里”)、以及贴身穿的内衣(“薄污我私,薄浣我衣”)。而且无论“公”“私”,都是相对意义上的概念。在民间的村庄、宗族和家庭内部,也存在着具体的公私关系。例如《诗经》中的“公田”,就未必就属于国家或者周天子,而可能是由村民集体共享的“公地”(comm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