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代文阅读(36分)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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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学者对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取得不少成果。不过,在对我国古代法乃至中华法系的认识上仍然存在一些误读。比如,一些研究我国古代法律史的学者认为,我国古代法是一种“律令体制”,即把我国古代法归纳为“律”和“令”两种法典形式。“律”“令”都属于“公法”,“律”即刑律,“令”是对“律”的延伸、补充和细化。我国古代法除形成“律令体制”外,还包括礼典、大量的礼俗习惯法等。这些规范习俗被不少学者称为“礼法”,并认为由此形成了“礼法之治”。
礼典是指由朝廷编纂、颁布的礼仪大典。汉代就有《傍章》作为礼典,唐代《大唐开元礼》集礼典之大成,是后世礼典之典范。作为典章制度,礼典也是社会政治制度的体现,并蕴含着一定道德规范。律典是由历代朝廷编纂颁布的正式法典。律典以其刚性规则规范人们的行为,维系官僚系统运行,保障社会秩序。《唐律疏议》是传统律典的代表作。此外,还存在大量礼俗习惯法,主要是指以礼义为旨归、以礼俗为基础的乡规民约、家法族规、村规寨规、行规会规等,这些“礼法”规范着民间经济、社会活动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