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代文阅读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9分,每小题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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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贡制度是我国古代重要的政治、经济制度。上古时期,贡赋一体。春秋时贡、赋开始出现分化。至秦汉时,土贡已独立于赋税之外。与藩属贡及土司贡不同,其形式主要是各地将地方特产以实物形式上交朝廷或直接交给皇室。明代,土贡制度已较为成熟,且贡物折银也随一条鞭法的施行而得以推广。
清代的土贡制度,在明代基础上不断改革,到乾隆年间大体趋于稳定。部分土贡物品由无偿交纳改为有偿采买。具体来说,可以确定有偿采买的部分主要是东北土产、织造贡物及密云等地“打捕户”猎得的鹞子、野鸡等活物。这部分土贡,性质已经发生了改变,为国家和皇室采购或生产所得。其余各直省土贡则无论是征实物还是折银,都与田赋类似,仍为对皇室或国家的义务与负担。此种变化,《皇朝文献通考》有“旷荡之恩,涧千古所未有也”的评价。虽然有偿征收的土贡只是一小部分,但是这种性质上的转变,在中国土贡史上仍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