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拾遗] 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
“新政”和“预备立宪”是《辛丑条约》签订后,清政府为应对国内危机、遏制革命形势的发展,先后进行的两次改革。1901年,清政府实行新政,主要内容有:派遣留学生、编练新军、奖励实业等。但它没有使清政府摆脱内外困境。随后清政府决定实行“预备立宪”:1905年派载泽等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1906年下诏“预备仿行立宪”;1911年裁撤军机处,设责任内阁,但内阁中皇族占多数,被称为“皇族内阁”,证明“预备立宪”实际是一个骗局。“新政”和“预备立宪”虽然是清政府为应对危机,维护封建统治而采取的改革,但它废除科举制、奖励实业、进行法制改革等客观上推动了中国近代化进程。
[易错点拨] 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君主专制而不是封建制度
辛亥革命推翻了帝制,即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但中国仍然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其经济基础仍然是封建小农经济,因此没有推翻封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