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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编辑
【新人教版】2019-2020学年高中学业水平检测题(四)必修4(语文 解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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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源类别试卷
    资源子类学业考试
  • 教材版本新人教版(现行教材)
    所属学科高中语文
  • 适用年级高二年级
    适用地区全国通用
  • 文件大小1038 K
    上传用户b-box
  • 更新时间2020/6/8 17:57:16
    下载统计今日0 总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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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一、现代文阅读(36分)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9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现在我国的法学教育出现了法学院专业设置越来越细的新情况,把原来一个法学院拆分为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律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侦查学院等等。这样的设置所培养的学生很难避免知识领域不够广泛的弊端,教师长期在这样的专业分工下从事教学和研究,也很难避免学术视野愈来愈狭窄的缺陷。 著名法学家杨兆龙教授,在《新法学》月刊1948年第1期上发表了《法学界的贫乏》一文,他在文章中指出:中国学法律的人最容易犯两种毛病。一是对于与法学有关的非法学科目缺乏必要的了解。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历史学、哲学、伦理学等与法学都有密切的关系,由于时间与精力的限制,我们当然不能希望各个学法之士对于这些科目都有相当研究,但一个专业的法学家至少应该对与他的法律专业有关的几种科目有适度的认识。二是对于法学科目仅有局部的研究。法律的分门别类,本为研究之方便,并不是彼此间有何严格的界限存在而各自独立。学法之人应该对于整套法律有全面的认识。 杨兆龙先生对上个世纪40年代法学界的批评,至今仍有借鉴意义。由于目前法学教育分工过细,杨先生过去批评的“法学界的贫乏”更有可能愈来愈严重。20世纪以来的社会发展变化已要求在学科分工基础上培养法学通家,即古今通、中外通、交叉通、名实通等。所谓“古今通”,就是要打通中华法系到今日中国依法治国的隧道,寻求中国法治的历史脉络。所谓“中外通”,就是要进行中国和西欧法治的比较研究,通过比较,试图弄清楚中国和西欧的法治究竟是一种文明类型的差异,还是一种发展阶段的差异。而且,西欧的历史在世界范围才是特殊的,希腊罗马那样的奴隶制社会,在其他地方找不到;西欧中世纪采邑分封制、城市制度和教权、王权二元并立制度,在其他地方找不到;西欧资本主义社会从封建母体里正常“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道路,在其他地方也很难找到。正是因为如此,近代复制西欧模式的发展中国家,能够富强起来、跻身于发达国家的成功者甚少。所谓“交叉通”,就是打通法学与其紧密相关的经济学、政治学、宗教学、伦理学、历史学等隧道。所谓“名实通”,这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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