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背景:贵族利用习惯法垄断立法权并随意曲解法律,引起广大平民的不满和斗争。
2.颁布:公元前449年颁布的《十二铜表法》是罗马成文法的起点。
3.内容:涉及法律诉讼的程序、债务、家庭关系、财产继承、宗教以及犯罪和刑罚等方面。
4.评价
(1)局限性:是以往习惯法的汇编,保留了某些维护贵族特权的不合理法规和原始陋俗。
(2)积极意义:罗马第一部有章可循的成文法。限制了贵族的专横,打破了他们对法律知识的垄断,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平民的利益。
二、从治“公民”到治“万民”
1.公民法
(1)时间范围:公元前509年罗马共和国建立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罗马产生的法律统称为公民法。
(2)特点:专门适用于罗马公民的法律;注重形式,程序繁琐;内容上侧重于国家事务和法律程序等方面,私法规范不够完善。
2.万民法
(1)背景:随着罗马对外扩张,原有的公民法就不太适应新的形势了。
(2)特点:适用于罗马境内各族人民;突破了公民法的局限,简洁灵活且实用有效;注重调解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
(3)实质:巩固罗马统治的重要工具。
三、西塞罗和自然法精神
1.西塞罗:罗马共和国晚期的著名政治家和法学家,被誉为“自然法之父”。
2.自然法
(1)含义:它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一种法律观念。
(2)内容
①自然法是整个法律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原则,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力。
②在自然法体系下,人人生而平等,都有资格享有某些基本权利。
3.意义:标志着罗马法学的高度成熟。
[误区警示] 《十二铜表法》的颁布,是平民与贵族斗争的结果,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贵族特权,保护了平民利益。但在本质上还是保护私有财产和奴隶主贵族的利益,它只是限制了奴隶主贵族专横和对法律的随意曲解。
[微题助学1] 材料 没有东西比皇帝陛下更高贵和更神圣,皇帝敕令具有法律的效力。
奴隶和隶农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主人,服从“命运”的安排,对逃亡的奴隶和隶农必须严加惩治。
——《民法大全》
思考 罗马法是否全面实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自然法精神?怎样理解其实质?
提示 没有。罗马法规定,奴隶主对奴隶、隶农有惩治权,皇帝敕令具有法律效力,显然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实质:罗马法维护的是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和统治,是奴隶主剥削和压迫奴隶的工具。
[规律总结]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罗马法的制定主要是体现国家统治者的利益,对于被统治者来说,只能承担义务,并受到不公正的待遇。
[特别提醒] 公民法与万民法的关系:两者之间是相互补充的关系,最主要的是适用范围的不同。公民法适用于罗马公民,万民法适用于罗马扩张后的帝国范围内的一切自由民,因此万民法补充并发展了公民法,两者不对立。
四、罗马法的作用和影响
1.维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