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独立之初的严峻形势
1.美国独立
(1)1776年,英属北美13个殖民地宣布独立,美国诞生。
(2)1781年,美国终于打败英国殖民军队。
(3)1783年,英国承认美国独立。
2.严峻形势
(1)独立之初的美国实行邦联制,是13个州的松散联盟,国家无权征税,也不掌握军队。
(2)各州有权征兵、征税和发行货币;各州之间互设关卡,造成商品流通不畅;各地经常发生骚乱,社会动荡加剧。
(3)美国在与欧洲各国的贸易中常常处于不利地位,经济的发展受到严重影响。
3.政体选择
(1)必要性:必须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促进美国的繁荣发展。
(2)可能性:华盛顿等美国资产阶级领导人深受启蒙思想影响,希望建立一个统一而强大的共和制国家。
二、1787年宪法的颁布
1.制定:1787年,各州代表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通过了1787年宪法。
2.内容
(1)联邦制: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相结合,规定联邦权力高于各州权力,各州有一定的自治权。
特别提醒 联邦制与中央集权
(1)联邦制是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结合,既不是地方分权也不等同于中央集权。联邦政府行使国家最高权力,是对外交往的主体,领导联邦成员;联邦制国家有统一的联邦宪法,联邦和各成员国的权限划分,由联邦宪法规定,如果联邦宪法与成员国的宪法发生冲突,以联邦宪法和法律为准。但各成员国有自己的立法和行政机关,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国籍,管理本地区内的财政、税收、文化、教育等公共行政事务。中央与地方相互制约。
(2)中央集权制度,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没有独立性,必须严格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一切受控于中央。
(2)三权分立原则: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部分,分别由国会、总统和最高法院掌握,三者独立平等,但互相制约。
(3)人民主权原则:总统和议会议员都由选举产生,总统和议员都实行任期制。
3.特点:分权与制衡。
4.评价
(1)积极
①1787年宪法是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
②它强调加强国家权力,又在权力结构中突出“分权与制衡”原则,体现了一定的民主精神。
③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弥补1787年宪法的不足之处。
(2)局限:它存在着不足之处,如允许奴隶制度的存在;不承认妇女、黑人和印第安人具有同白人男子相等的权利等。
5.联邦制共和政体的确立
(1)1789年,华盛顿当选为美国第一任总统。
(2)第一届国会经选举产生,美国的联邦制共和政体开始确立起来。
特别提醒 美国总统选举不是选民直选,不是国会选出,而是由各州议会组成的选举团间接选出。各州先选出与本州出席国会议员人数相等的选举人,再由他们组成选举团选举。由于总统不经国会选出,因此,不对国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