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说文主要是讲道理的,而且希望别人能够接受自己所讲的道理。如何让读者接受自己所说的道理,则大有讲究。可以用逻辑折服人,可以用语言征服人,也可以用事实说服人……而在平和的语气中,细说道理,叙述故事,看上去如话家常,却让读者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道理。这是说理的境界,也是说理的风度。
说理“四要”
一、心中要有读者
说话、写文章,心中一定要有人,这人就是读者。作者与读者的关系,体现为双方的平等和互相尊重。写文章,讲道理,实际上是在与读者交流,是在征求读者对自己观点的看法,是与读者一起讨论问题。写作中,以平等的姿态、平和亲切的语言叙事说理,才能更容易引起读者的共鸣,更有效地达到与读者交流的目的。
如谢冕的《富有的是精神》中的一段:
事实上,人一旦走上了工作岗位,现在这样专注的、系统的、全力以赴的学习机会也就随之失去了。等到工作临头,你发现罗曼·罗兰没有读过,高尔基没有读过,《离骚》没有读过,《故事新编》没有读过,但丁和普希金也没有读过,那时工作逼着你发言,你只好手忙脚乱地临时乱翻。那是应急,不是学习。匆忙中谁能把《约翰·克利斯朵夫》一口吞了下来?即使吞了下来,你又能发表出什么意见呢?离开了大学,可以说,你基本上失去了大学学习的条件,那时想起那一串长长的书单,你真是悔之莫及了。
【点评】 这段文字是谢冕先生在北大中文系迎新会上的一段发言。谢冕设想了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