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酶的易错点
(1)只有在特殊背景或信息下才可认定酶的化学本质为RNA,一般认定酶的化学本质为蛋白质(如各种消化酶、DNA聚合酶等)。
(2)酶只能由活细胞产生,不能来自食物,且几乎所有活细胞(哺乳动物成熟的红细胞除外)均可产生酶,产生场所为核糖体,但发挥作用的场所既可以是细胞内、外,也可以是体外。
(3)酶具有催化作用,不具有调节功能,也不作为能源或组成物质,切不可额外夸大其功能。
(4)酶促反应前后酶的数量和化学性质不变,可以重复利用;酶只改变反应速率,不改变化学反应的平衡点。
(5)低温或盐析能降低酶的活性,不会使酶失活,即酶的空间结构不会被破坏,条件适宜时酶活性可恢复。
(6)高温、强酸、强碱、重金属、紫外线和酒精等有机溶剂会破坏酶的空间结构,使酶失活,酶活性不能恢复。
(7)酶既可以作为催化剂,又可以作为另一个化学反应的底物,如胃蛋白酶或脂肪酶作为催化剂可分解蛋白质或脂肪,它们自身又可作为反应的底物被其他蛋白酶水解。
2.影响酶促反应速率的因素
(1)温度和pH:通过影响酶活性来影响酶促反应速率。
(2)酶浓度:在底物充足、其他条件适宜的情况下,酶浓度与酶促反应速率成正相关。
(3)底物浓度:在酶浓度一定、其他条件适宜的情况下,随着底物浓度的增加,酶促反应速率先加快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