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知识填充]
1.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1)背景:1688年“光荣革命”赶走了詹姆士二世。
(2)标志:1689年《权利法案》的颁布。
①内容:以明确的法律条文,限制国王的权力,保证议会的立法权、财政权等权力。
②影响:议会的权力日益超过国王的权力,国王开始逐渐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君主立宪制确立起来。
(3)发展:1832年,英国议会进行了选举改革,为工业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保障。
2.责任制内阁的形成
(1)开始形成:1721年议会下院多数党领袖沃波尔经常主持内阁会议,英国的责任制内阁开始逐渐形成。
(2)机构组成
①内阁的首脑是首相,成员是各部大臣,名义上对国王负责,其实是对议会负责。
②议会多数党的领袖会被国王任命为首相,有权解散议会,重新选举。
③首相有权提名内阁成员,决定国家重要政策,掌握行政大权,又能通过议会掌握立法权,实际上掌握了国家大权。
④内阁成员集体负责,要与首相共进退。
(3)主要影响:资产阶级议会政党制度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