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因”的提出
1.1865年,孟德尔提出生物的性状是由“遗传因子”决定的。它具有“遗传因子”是世代相传的和“遗传因子”是决定遗传表达的两个基本属性。
2.1909年,丹麦遗传学家约翰逊提出“基因”这个名词,其含义与“遗传因子”完全一致。
二、基因概念的发展
1.摩尔根的研究成果——通过对果蝇的研究证实了
(1)基因存在于染色体上。
(2)一条染色体上有许多基因。
(3)基因在染色体上呈线性形式排列。
2.比德尔和泰特姆的实验证明:特定的酶的产生是由一个特定的基因负责的。
艾弗里等的研究成果最终证实:基因的本质是DNA。
基因是DNA分子上的一段核苷酸序列,是遗传的功能单位,可编码一段肽链或者编码一段RNA。
3.雅各布和莫诺的研究成果
研究大肠杆菌的乳糖代谢调节实验证明:基因是可分的,从功能上可以把基因分为编码蛋白质的结构基因,以及负责调节其他基因功能的调节基因和起调控作用的启动基因、操纵基因。
三、基因的现代含义
1.基因的结构特点
(1)断裂基因:大多数真核生物的基因的编码序列在DNA分子上是不连续的,而是被不编码的序列隔开,称为断裂基因。其中的编码序列称为外显子,非编码序列称为内含子。断裂基因往往由一些交替存在的内含子和外显子构成。
(2)重叠基因:指两个基因共用一段重叠的核苷酸序列。
(3)可动基因:在染色体上通过某种方式从一个位置转移到另一个位置的基因,称为可动基因,也叫做转座因子。
2.基因概念的内涵
基因是遗传的基本物质和功能单位,它携带了逐代传递的信息,是组成一个转录区域和转录调节的一段DNA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