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界文化遗产的由来
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重大举措及意义——(c)
(1)通过《世界遗产公约》
①制定:各国在1972年达成协议。
②主要内容:各缔约国负有保护本国文化和自然遗产的责任,必要时可利用国际的援助和合作。将一部分“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作为全人类的共同财富,加以重点保护。
③意义:其制定是人类文明进步历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确立了文化与自然协调一致的思想,有力地推动了世界遗产的保护工作。
(2)成立世界遗产委员会,审定《世界遗产名录》,确定《濒危世界遗产名录》,管理世界遗产基金和成立世界遗产中心。
(3)2003年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2.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认世界遗产的重要原则和世界文化遗产登录标准——(c)
(1)原则:真实性和完整性。
(2)标准
①代表一种独特的艺术成就,一种创造性的天才杰作。
②能在一定时期内或世界某一文化区域内,对建筑艺术、纪念物艺术、城镇规划或景观设计方面的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
③能为一种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传统,提供一种独特的或至少是特殊的见证。
④可作为一种建筑物或建筑群或景观的杰出范例,展示出人类历史上一个(或几个)重要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