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一 宋元时期的政治
1.君主专制的加强
(1)宋代:①宋代设中书门下为行政机构,其长官职务相当于宰相;②中央增设参知政事、枢密使和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和财权。
(2)元代:①中央以中书省为最高行政机构,直辖河北、山西、山东等地,其长官行使宰相职权,权力很大;②枢密院为最高军事机构;③宣政院统领全国的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
2.监察体制
(1)宋代:提点刑狱司是专职监察刑狱的官员。
(2)元代:人命重案由监察御史复按。
任职回避制度
中国古代的任职回避制度,从东汉时代建立,南北朝时普遍推行,唐宋时期日趋严密,一直沿用到清末。其具体内容在不同朝代、不同时期不大一样,总体可概括为两大类:(一)地区回避,即官员的籍贯与就任地区不得相同或接邻;(二)亲属回避,即有直接血缘关系和姻亲关系的人员,应避免在同一衙门,或有上下级关系的衙门,或互为监察的单位担任职务。
3.中央集权的发展
(1)行政区划:①宋代:设置路—州—县三级制;②元代:实行省—路—府—州—县五级制。
(2)地方制度
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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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军事上,主要将领的兵权收归中央,编练禁军
②行政上,中央派文官担任地方长官,同时设通判负责监督
③财政上,地方赋税一小部分作为地方开支,其余全部由中央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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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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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行省制度。行省长官由朝廷任命,行省之下,分设路、府、州、县,边远民族地区设宣慰司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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