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枢权力体系
1.西汉“中外朝”:汉武帝重用身边亲信侍从等组成中朝,原三公九卿变成执行机构,成为外朝。
2.隋唐三省六部制
(1)职责:中书省负责起草诏令,门下省负责封驳审议,尚书省负责执行。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2)特点:分工明确,互为补充,相互牵制。
(3)作用:提高了办事效率;通过分割相权,加强了皇权;对后世国家体制产生了深远影响。
3.宋朝二府三司制:“中书门下”成为宰相的办公机构,另设参知政事、枢密院、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政权和财政权。
4.元朝中书一省制:元代只设中书省,六部归入中书省。
教材补缺 官职差遣体制
宋代,官僚制度中有“官”“职”“差遣”的区分。所谓“官”,实际是一种等级待遇,作为叙级、分等、定薪的依据。所谓“职”,不是职务,而是加官,只是一种虚衔。上述两种官僚,“有官无权”“有职无权”,真正负实际责任的是“差遣”。所谓“差遣”,也称职事官(事务次官),是官僚担任的实际职务。例如,名义上宰相是中书令、门下侍中,但那仅仅是“官”,掌握相权的是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参知政事这些“差遣”。如此,皇权得到加强,但也出现严重的冗官现象,冗费增多,且效率低下。
二、选官、用官制度的变化
1.变化
(1)西周:实行贵族世袭的“世卿世禄”制。
(2)战国:实行军功授爵制。
(3)汉朝:推行察举制,令天下郡国每年向国家举荐人才。举孝廉成为士大夫做官的主要途径。
(4)魏晋南北朝:采用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依靠门第步入仕途。朝廷要职多由世家大族担任。
(5)隋朝:隋文帝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隋炀帝时,设进士科,科举制形成。
(6)唐宋元:继承并完善了科举制。
(7)明清:八股取士成为束缚人们思想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