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1)含义: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2)实质: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实质是使宗教信仰问题成为公民个人自由选择的问题。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这说明,公民不论信教不信教,也不论信什么教,是公民自由选择的权利,谁也不得强加干涉。
(3)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包括两个方面:既保护信仰宗教的自由,又保护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是一项全面、完整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