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孟德尔进行豌豆杂交实验中,最简单、最有力反驳融合遗传观点的操作步骤及其现象的是
A. 高茎与矮茎杂交,高茎做母本的正交,F1全部表现高茎
B. 高茎与矮茎杂交,高茎作父本 反交,F1仍全部衣现高茎
C. 杂种高茎自交,后代出现矮茎
D. 杂种高茎与矮茎测交,后代高茎与矮茎之比接近1:1
【答案】C
【解析】
【分析】
融合遗传是1868年由达尔文提出的。它主张两亲代的相对性状在杂种后代中融合而成为新的性状而出现,也即子代的性状是亲代性状的平均结果,且杂合子后代中没有一定的分离比例。融合遗传方式是杂交后代的性状介于两亲本之间,若杂交后代自交,性状不会分离;若测交再次介于两者的状态之间。
【详解】A、高茎与矮茎杂交,高茎做母本的正交,F1全部表现高茎,后代表现亲本的性状,不能最有利的反驳融合遗传的观点,A 错误;
B、高茎与矮茎杂交,高茎作父本的反交,F1仍全部衣现高茎,后代表现亲本的性状,不能最有利的反驳融合遗传的观点,B错误;
C、按照融合遗传的观点,高茎与矮茎杂交,F1出现的性状必然是父母在双方之一的性状,即高茎性状,F1高茎自交,后代应该依然是高茎性状,而孟德尔的豌豆杂交试验中,杂种高茎自交,后代出现矮茎,出现了F1代没有的性状,这与融合遗传是矛盾的,有力的反驳了融合遗传,C正确;
D、杂种高茎与矮茎测交,后代为高茎与矮茎,仍然表现的是亲本具有的性状,不能最有利的反驳融合遗传的观点,D错误。
故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