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rio declaration) 又称《地球宪章》(earth charter),全文如下:
1992年6月,李鹏总理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签署《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于1992年6月3日至14日在里约热内卢召开,重申了1972年6月16日在斯德哥尔摩通过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的宣言,并谋求以之为基础。
目标是通过在国家、社会重要部门和人民之间建立新水平的合作来建立一种新的和公平的全球伙伴关系,
为签订尊重大家的利益和维护全球环境与发展体系完整的国际协定而努力,
认识到我们的家园地球的大自然的完整性和互相依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