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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编辑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2018届高三上学期第八次质量检测试题(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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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源类别试卷
    资源子类名校月考
  • 教材版本不限
    所属学科高中语文
  • 适用年级高三年级
    适用地区全国通用
  • 文件大小383 K
    上传用户majiawen
  • 更新时间2018/3/6 10:44:22
    下载统计今日0 总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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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一、现代文阅读(23分)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9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商鞅改法为律之说,最早源于《唐律疏议》。唐廷诏令集体编纂的《唐律疏议》说:“商鞅传授,改法为律。”《唐律疏议》为官修,既有奉诏的政治权威,也有专业人士,更有大量可资借鉴的官方文献、民间私家著述与收藏,该不是部分人的即兴创造。老辈法史学者与当代多数法史学者普持此说。
但是,更权威的历史文献却对此事件均无记载,一些人便以为此说并无确证,当存而不论 。1975年《睡虎地秦墓竹简》出土,证实了秦《法经》和秦律的存在,秦国改法为律成为了不争的事实,也为商鞅“改法为律”提供了间接证据。然而,反对者依据商鞅同时代文献中,无法律之“律”解,《商君书》及秦汉史集又未见“改法为律”痕迹,断定《睡虎地秦墓竹简》不足为据,“改法为律”当在商鞅死后。
其实,“律”作为法律、法令,起始于战争中的军律,而军律来源于音律。战鼓之音为军令,配以军功赏罚之率(“率”同“律”),最终演变成法律之“律”。它的出现,至晚不迟于商代。殷商甲骨文就有“师惟律用”,商周之际的《易经师卦》也有“ 师出以律”。秦国“改法为律”是将军纪、军令之律以法律形式拓展到各个领域,即以军法之律,移刑典之称。
《商君书》中“律”字五见,仅从《商君书》之“律”来看,其一为兵律,其余均为与土地相关之法律。这说明“律”已非单指乐律,而是兼指兵律、法律,与其它同时代著述之“律”指乐律者不同。
《睡虎地秦墓竹简》律文涉及机构及官吏,绝大部分称县、令、丞,未见丞相之名。据《史记商君列传》与《史记秦本纪》载,孝公十二年(公元前350年)始为县,置令、丞。这反映了出土秦律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商鞅秦律的内容。《史记秦本纪》载惠文王之子武烈王二年(公元前309年)“初置丞相”。据1980年在四川青川县出土的战国秦墓木牍载,武烈王二年(公元前309年)王命丞相修《为田律》。《为田律》行之既久,故而修订。那么,秦律出现的年份是否与商鞅主持变法的时间(公元前359-338年)大体一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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